摘要
正当程序观念源于美国宪法修正案,但最终为美国现代行政诉讼程序规范所奉行。行政诉讼法律制度在我国主要借鉴法国和德国行政诉讼规范为基本制度,结合中国从无到有的实践,逐步趋于健全。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第25条是行政诉讼单行法二十五年第一次修正,合理吸收了美国正当程序观念,特别是通过对起诉主体条款限制性条件的废弃,进一步贯彻了程序正义中的参与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并未臻于完善,需要进一步增补和夯实。一套精致的行政诉讼程序规范与制度是开启法治时代大规模侵益性行政诉讼中诉讼聚合之门的钥匙。正当程序原则以程序正义为核心,以求程序规范特定化和精细化的公平性为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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