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中心主义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侦查人员出庭辅助公诉人指控犯罪,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已经非常必要。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但出庭作证的范围、侦查人员的身份等问题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实践中也难以把握。如何合理界定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和身份,进一步完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