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化高校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既是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的基础,也是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高校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制度面临权利主体不明、权利客体模糊、权利取得位阶缺位等现实困境。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推动经济发展的效用,应以促进产权自由流转为基础,确定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归属规则。首先,明晰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主体,赋予单位完整的权利,并将发明人纳入权利配置的主体范畴;其次,明确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客体,以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作为权利归属制度的核心;最后,确立高校职务发明的权利取得位阶,在类型化高校职务发明的基础上,灵活化权利归属的配置模式,并合理化约定权属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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