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城市生活的公众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他们要求参与到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于是"公众参与"应运而生。2018年1月1日《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设置有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参与有市民参与、社区参与和社会组织参与等;公众参与是完善城市治理的保障,因此必须在法治的基础上确认公民参与的权利,拓宽参与的途径,激励公众参与的意愿并规范参与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