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政办发〔2021〕12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国务院公布的《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在我省落地见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5号),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