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粤港澳三地法治建设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现实选择。近年来,大湾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粤港澳三地法律制度差异明显、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通的制度保障不到位、相关协作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广东立法执法水平还有待提升等问题仍然存在。今后应着重从加强大湾区建设的制度供给、健全大湾区行政执法合作机制、加强大湾区司法协助、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协同发展、完善大湾区建设法治服务保障的实施机制等方面,不断推进大湾区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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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