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4月1日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开始执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一、农产品包括啥?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