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商银行因长期资不抵债而成为我国第一家破产清算的商业银行。它的破产清算,暴露出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监管、破产清算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急需建立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的立法体系,进一步规制问题商业银行的退出机制与破产清算。优胜劣汰的市场经营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良性发展,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与早期干预,在银行破产清算中应侧重于保护债权人利益,考量破产商业银行的信用体系,平衡储户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