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关于“认识负数”这一教学内容,《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的教学要求较之《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年版课标”)发生了较大变化。2011年版课标的相关描述是:在熟悉的生活情境中,了解负数的意义,会用负数表示生活中的一些量。而在新课标中,明确把“认识负数”移到了第四学段(初中),但在第三学段(五、六年级)的“综合与实践”板块中增加了与负数相关的“主题活动1:如何表达具有相反意义的量”,该内容的教学要求是:在真实情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