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茅原先生对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思考历时长达十数年,期间先后发表五个文本,本文选取其中三个具有代表性的文本,按发表时间先后进行分析各文本间的增删和修改,藉以观察茅原先生对该问题的具体探索过程。在1991年发表的论文《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中,他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阐释为"纯意向性客体",提出"特殊的精神性信息"是"精神与物质统一"的观点。随后,他在1998年出版的《未完成音乐美学》一书中,以回到认识论现象学为立场,对此前提出的"信息"说做出进一步论证。而在2007年出版的音乐文集《铺路石》中,以回到本体论现象学的立场,明确提出"客观的精神文化并参与形成新的文化传统"的假说。从认识论到本体论,茅原将音乐作品存在方式的思考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高度。他提出的客观的精神文化说、参与形成文化传统说及信息二重性、传统二重性等著名论断,修正了茵加尔登的认识,拓宽了音乐学界对"音乐作品存在"问题的讨论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