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月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就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发布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费与建设体制改革的工作意见》,按照规划引领、市区统筹、高效便捷、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从建立市政配套基础设施用地代征制度、完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体制、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政策三个方面给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