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学界对运动式治理褒贬不一,但作为一种工具,运动式治理是我国社会转型期制度有效性供给相对不足情况下的一种补充;作为一种范式,运动式治理是与常规式治理相对应的客观存在。现有研究对运动式治理绩效合法性和现实合理性的研究尚显不足,对其长期存在的多维因素及其互动机制的探索还应加强。"治理工具有效性-可替代性治理工具的充分性-治理工具与本土治理生态的契合度"是探讨这一机制必须思考的基本问题。同时,跳出或批评或肯定的惯性思维,转而探索运动式治理的应用范围、限度、方法等,将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具有建设性意义。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