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运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资金投入。为加强对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的会计核算,新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专门设置“专项应付款”和“专用基金”两个会计科目,加强对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和他人捐赠资金的管理。专项应付款属于合作社的非流动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