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陷入单边主义的美国法域外适用违背国际法通行规则,褫夺他国司法管辖权,迫使他国国民陷入守法困境。对此,美国最高法院采用反域外适用推定加以限制。反域外适用推定由两阶段分析框架组成,先后判定立法中是否包含域外适用的清晰指示和立法焦点的鉴别指示。尽管反域外适用推定表面上强调对于美国法域外适用的限制,但其本质是将具有跨国要素的行为链条转变为“获得准许的域内适用”,将涉外案件纳入国内管辖范畴。在美国司法实践中,反域外适用推定存在被曲解和滥用的可能,陷入主观主义的不确定性危机,亦无力约束美国行政机关的外交行为,甚至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注脚,国际摩擦的司法限制形同虚设。由此,建议我国法院在遵循立法目的的审慎姿态下,以是否与我国存在真实有效联系为前提区分不同情形决定域外管辖,明确司法解释在中国法域外适用中的有限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