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韵生动”是中国艺术中的元命题,它不仅是书画领域所追求的审美境界,也对其他艺术门类产生影响。“气韵生动”虽然屡见于古代画论和书论,但古人却没有对其作出明确定义。今人或认为“气韵生动”是传神之义,或认为是艺术家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总称,也有人以为是生命的节奏。考察画论等原典可见,“气韵生动”第一体现为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生命力,即须在作品中表现出作者的个性精神和生命情调,以及大自然生生不已的生命力;第二强调艺术生命感的获得,须合理处理画面和作品中的阴阳关系,阴阳关系具体表现为虚实、开合、藏露、形神、情景等关系;第三是要具有哲学意识,处理好“一”“多”关系,即在有限中体现无限,一般现象中体现普遍规律。此外,“气韵生动”还对作者的审美心胸提出了要求。

  • 单位
    上海戏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