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前的各类违法行为止步于行政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应有的震慑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刚性在事前阶段变得失于宽软。推动修订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就是为了补齐这一短板,也是基于系统思维构筑系统安全的一个重大突破,有利于推动系统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