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排放权交易是市场机制的一种形式,由于碳市场的高风险性、公益性、多元性以及交易标的的特殊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而且目前存在政府取代市场的主导地位、碳市场价格调控失灵、“碳泄漏”、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因此,政府干预碳市场时应遵循市场优先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及必要性原则,制定统一的市场准入和交易规则,完善碳市场价格调控机制,构建碳补偿机制实现责任分担,完善监管职能以适应金融化,并明确政府干预在碳市场中的法律边际,形成合理竞争和良性发展的碳市场秩序。
-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