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国家核安全局部门规章HAF001/02/01-1995《核电厂营运单位报告制度》的升版需要,收集了国内核电厂对运行阶段事件报告准则的反馈意见,调研了美国核管会执照事件报告准则和法国核安全局安全重要事件报告准则,提出了将事件报告准则4.1.1"违反核电厂技术规格书的事件"分成"按照核电厂技术规格书要求完成后撤停堆的事件"以及"违反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运行事件"两条报告准则的建议,明确了后撤至停堆状态的定义,并对违反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事件进行了细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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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