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长三角产业空间发展规划应与之相适应。文章以县级行政单元为基础,统计长三角城市群城镇化地区每平方公里年产值,以此作为各个主体功能区产业空间集中度指标,并结合长三角城市群各类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方向,建议优化开发区采取税收加成、税率上浮等限制性政策,淘汰低端产业,为发展高端产业腾出空间;建议重点开发区实行税收优惠、降低养老保险费和取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从业人员数量上限等方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议制定长江沿岸税收激励政策,发展绿色生态、资源节约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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