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以来,浙江省衢州市共追究涉嫌安全生产刑事责任人员13人,其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11人,涉嫌危险作业罪2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施行。2021年7月7日,衢州市应急管理局、衢州市公安局、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衢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出台,正逢其时,对于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