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安全法》是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根本法律保障,也是海关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海关系统应根据《生物安全法》的要求,牵头完善国家准入、指定口岸等相关制度,防控口岸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船舶压舱水管理,推动口岸防控能力建设和建立国际合作网络,参与相关制度建设和相关领域防控活动,保障国门生物安全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