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皖自然资规[2020]9号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