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法学教育改革的核心和重点,法学专业研究性人才培养模式是在对传统本科科研培养模式的批判和重构中逐渐形成的,通过对教育思想、培养过程、培养制度、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彻底改革,培养适应新时期法制建设和全球化发展的创新性、精英型、研究性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