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工会要加大对职工群众的维权服务力度。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工会组织的天职和工会工作的生命线,阐明了工会组织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这一根本性问题,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指示,必须把落脚点放在履行新时代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上,切实做好工会维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