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D打印技术作为一项"革命性"技术,对普通使用者、以及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法理,都是巨大的冲击。一旦3D打印机进入普通家庭,个人对专利的合理使用的可选择范围就会迅速扩大,短期内就会使得原来难以被合理使用的专利被个人大量合理使用。这虽然会侵蚀既有专利的利润空间,但本质上只是一种新技术淘汰一批旧技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利益应该得到保障,专利制度的利益平衡必然更多的趋向于社会公众,对于个人合理使用的范围不应该进行过多限制。而部分专利权人利益的损失本质上只是私权竞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