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检察公益诉讼深入开展,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面临越来越多疑难、复杂的协同治理问题。本文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办理的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为切入点,分析总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跨区划协同治理的实践困境,进而从完善跨区划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管辖制度、调查取证协作机制、生态环境修复协同机制、被监督行政机关认定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