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社会转型中,公私关系从偏重公的起点开始,到私的价值地位越来越被重视,公私关系趋向平衡。其依据在于公与私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求,私的价值地位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逐渐提升,公的价值扩张方向发生转变。公私平衡不仅能够挺立私的主体性,而且能够将公的价值追求引向更高的目标,更有利于避免公私混淆不分、相互干预。这是对原有公私关系的超越,展现着社会变革中公与私协同发展的时代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