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初始水权分配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同时也要求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农业水权制度以及加强农业用水许可管理等。在改革实践中,农业水权确权与分配大多按照往年状况对水量指标进行了粗放的分配,并未按照改革的初衷进行综合、合理考量,并未考虑不同水平年、不同降水量以及作物生长期不同的灌溉需求,灌溉计量设施安装也造价过高、效益过低。据此,笔者结合国外内研究基础,以高邮灌区等南方平原灌区为例,总结了集水期灌的高效农业初始水权分配与利用模式,以期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理论与实践参考。另外,文中也对改革过程中灌溉计量设施的安装情况进行了类型与造价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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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河海大学;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南方地区高效灌排与农业水土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