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新闻导读:1月24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该《条例》是首部关于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法规,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全票通过《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继2020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全票通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