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贸区构建人才高地的劳动标准应着眼国际、国内两个维度。在国际维度上,应有所取舍地对标国际劳工公约的国际劳工规则和标准,借鉴美式与欧式双边自贸协定中有关劳工条款的有益经验和合理成分,为我所用;国内维度则应着力聚焦高层次人才的特殊需求和国家的制度供给水平与能力。前者提供了国际化人才所应具有的基本劳动权利保障规则,后者则体现了本国立法者意志和制度供给水平。具体来说,可以有选择地吸纳国际劳工标准的核心部分和精髓,提高人才流动自由度,以及采取更为灵活的工时制度等。在实现路径方面,除了考虑让国际通行劳工标准有条件在自贸区落地试行之外,还应在国际劳工制度的制定和修订中扮演参与者、引领者的角色。同时将美欧FTA有关跨境自然人流动精细化和实际可操作性的条款作为参照系,结合中国自贸试验区的实际需要,有条件地在区内实现中外人才和劳工的有序流动。当然,从国内立法角度着手,理应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方法,最大限度扩大自贸区立法权限,实现既定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