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东盟国际合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广西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时代机遇。实践性教学在《刑法》课程的教学中具有重要价值,但广西高校的《刑法》课程在教学定位、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没有针对新环境的需求做出必要的实践性回应。通过找准课程定位、改善教学基础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实践性教学评价体系等手段,有利于解决广西高校《刑法》课程实践性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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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东盟国际合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广西高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时代机遇。实践性教学在《刑法》课程的教学中具有重要价值,但广西高校的《刑法》课程在教学定位、教学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尤其是没有针对新环境的需求做出必要的实践性回应。通过找准课程定位、改善教学基础资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完善实践性教学评价体系等手段,有利于解决广西高校《刑法》课程实践性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