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陆块的自然延伸是沿海国主张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的首要条件。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在判断是否存在自然延伸的过程中采用的是以地形地貌属性为首要条件的认定标准,地质证据及其他地球物理信息往往被视为补充信息和辅助证据。地貌证据的说服性价值使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更倾向于以地貌证据衡量自然延伸存在与否。国际海洋法法庭认为自然延伸不是作为判断沿海国是否享有200海里以外大陆架权利基础的独立标准,这种解释仅适用于孟加拉湾的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