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地处黄土丘陵区的陕西榆林南部6县(米脂、绥德、佳县、吴堡、清涧和子洲)为例,对自1999年退耕还林(草)工程实施10年以来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榆林南部6县的固土保肥、固碳制氧和涵养水源效益是工程实施取得的主体生态效益,占总效益的99%;榆林南部6县工程实施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贡献程度分别为50.5%、93.0%、4.2%、47.0%、5.0%和36.0%,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程度分别为1.1、2.1、1.1、2.0、0.3、3.2人/hm2,农户对工程实施均持基本满意态度。构建了由固土保肥、固碳制氧、涵养水源、工程实施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贡献程度、工程实施对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程度、第一产业占县域GDP比例、农户对工程实施的满意度和耕地压力指数8个指标组成的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基于灰色关联度的退耕还林(草)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模型,综合效益为子洲>米脂>吴堡>清涧>绥德>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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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