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模式自产生以来在理论界与实务界引起诸多讨论和争议。争议焦点围绕着其是否涉及不正当竞争展开。这就意味着数字音乐版权保护要从"护权"到"限权"全方位进行审视。当其内在利益衡量机制失灵且可能产生损害时,反垄断法的介入便尤为关键,宗旨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不受知识产权滥用的损害。在独家授权模式运行中,当多方利益产生冲突时,著作权法和反垄断法发挥着不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