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订立行政协议过程中,行政机关由于拥有强势地位,对于条款的拟定往往有主动权。然而,是否只要协议相对人同意,在合法范围内条款怎么订都可以?最近,福建省高院审理了一起行政案件,当地的行政机关在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过程中与一家企业订立了拆迁补偿协议,约定这家企业必须完成兼并重组,并且兼并重组的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额后,才能领取预留的近半搬迁补贴款。这一条款被法院以违反禁止不当联结原则为由,认定为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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