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十六条对共同侵权中保险人责任规则进行了明确,澄清了部分误解,有利于司法裁判的统一。但是,该司法解释存在值得商榷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共同侵权是指复数加害人因共同过错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从外部关系的角度看,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从内部关系的角度看,各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根据过错或原因力大小承担比例责任。倘若共同侵权行为人中一人或数人投保了责任保险,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