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而科学的程序原则,对于一种真正的民主政治制度来说,并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说,则应该是它的一个本质特征。作为程序性原则的授权,在现实中表现为选举和任命;作为程序性原则的集体领导,须防止两种形式的专制,即个人专断和职能部门擅权;作为程序性原则的监督,能保障民主权利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