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法律手段是野生动物保护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我国野生动物刑事保护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立法上,罪名设置体例不断完善,保护向度日益趋严,罪名由少到多,行为制裁面不断扩大,保护对象范围不断拓宽,法定刑由轻到重再由重到轻,注重财产刑处罚。司法上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日趋加大,不断强化对"三有动物"和人工繁育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目前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在刑事立法、司法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修改非法狩猎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将一定范围的驯养动物纳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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