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不断稳固乡村教师队伍,有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陕西省教育厅与陕西省财政厅实施了针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自2013年政策实施以来,汉中市财政局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足额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00元/月,部分县区达到600元/月。为了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汉中市财政局于2020年9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2019年度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本次工作小组选取所辖市内具有代表性的勉两部门联合县、宁强、略阳3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