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自2016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借鉴国际经验,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适宜的地方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近日,国家医保局在总结地方经验基础上,从待遇均衡性、制度公平性方面考虑,会同民政部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7号)。此举将对建立全国统一的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版基于该通知内容对评估指标体系、得分、失能等级划分等进行简要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