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张江强制阐释论的提出与发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批判西方文论中强制阐释的思想理路,要求阐释回到文学本身;第二阶段反对文学阐释自说自话,坚持文学阐释的可公度性;第三阶段借用心理学的观点重新审视强制阐释论,最终指出:文学是非认知的,是体验之上的"共鸣",而非科学论证的"共识"。这些观点都指向了西方"诗哲之争"的古老命题,现当代西方文论中的强制阐释是这一命题的延续。强制阐释论的系列观点实际上就是从文学阐释的角度为"诗"辩护。将强制阐释论还原到"诗哲之争"的历史视野,不仅可以明晰强制阐释问题的由来,还能体现出强制阐释论在解决阐释问题的同时,为"诗哲之争"带来的新发展——丰富了为"诗"辩护的理论话语;强调了诗性阐释中理性和体验的作用;发展了诗哲之争的心理学维度。由此,在文学阐释理论的展开中,"诗"与"哲"的真正关系逐渐得以澄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