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界对上海公共租界的社会治理有颇多赞赏之声。对社会治理的概念和主要理论流派稍加梳理就可以发现,好的社会治理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特征:"善治"的目标、多元而成熟的社会治理主体,以及各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上海公共租界内华洋之间的对立严重,没有形成共同体的基础,因而也就缺乏"善治"的目标。公共租界当局合法性不足、民意代表性差、社会职能严重受限,界内活跃的社会组织多为基于前现代社会的旧式组织,因而公共租界的治理主体既不够多元、也不够成熟。不止如此,公共租界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始终未能理顺,且对新生社会力量的吸纳能力较差。由此观之,学界之前关于上海公共租界的社会治理水平的评估,很可能存在言过其实的问题,应该客观公正地评析包括上海公共租界在内的近代中国租界的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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