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一、对农机鉴定、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的再认识目前,鉴定、推广机构基本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指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单位,具有显著的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但是,如果现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能力不足等原因,暂时难以满足相关公共服务需求,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通过向有条件的社会力量购买相关服务作为补充。也就是说,我们承担的农机鉴定、推广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