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办发[2019]1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9年2月26日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