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以德去刑"和"以刑去刑"就是极具争辩意义的话题,在治国策略上应该采取德治以减少犯罪还是重视严刑酷律的惩戒作用?本文分别从先秦时期的儒家"以德去刑"和法家"以刑去刑"思想角度分析两者得失,再结合我国法治社会现状以提出治国的些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