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字〔202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中国金融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各在京中央企业工会:为进一步深化工会财务管理改革,完善工会经费收缴管理机制,提高工会预算执行效率,经全总书记处批准,拟调整工会经费上缴预算周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