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该文以Halliday提出的人际功能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中美经贸协议》中的食品和农产品条例部分进行人际意义的分析。研究发现:首先,协议中人称系统使用频率不高,主要以第三人称为主,第一、二人称没有出现;另外,人称代词的使用频率低于人称代词所有格的使用频率。其次,中量值的情态动词使用频率最高,低量值情态动词使用较少,高量值情态动词没有出现。最后,协议中仅使用陈述语气,没有使用祈使、疑问、感叹语气。

  • 单位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