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53年暹罗使团遇劫事件后,暹廷未再进贡中国,两国朝贡关系渐趋中断乃至终结。1863年,在回复广东方面的催贡要求时,暹廷开始采取拖延策略;而后至1868年,蒙固王在布告中严厉批评两国的朝贡关系,拉开了这一关系终结的序幕。1869年,暹廷首次提议改道天津进贡,但此议与朝贡礼制相悖,清廷坚决拒绝。暹方遂认定天津路线具备合理性,继续坚持。流传近百年的所谓1882年朱拉隆功正式拒绝进贡中国的说法,纯属子虚乌有。1884—1888年,温宗彦、郑观应、王荣和、余瓗等访暹,均隐含"问责"暹廷失贡之意。暹廷不再坚持天津路线,也不赞同订约,两国朝贡关系已难以为继。1893年,在北榄事件的催化下,清廷承认暹罗为独立国,两国朝贡关系至此正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