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混合型组织在中国广泛存在、影响巨大且颇具特色,但就其合理性存在着“剥离负担论”和“购买服务论”两种不同的竞争性解释。对此,本文基于农信社和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这两类混合型组织的纵向比较案例分析,提出了混合优势论:对于不同结构的混合型组织,可以通过优化信贷决策权配置和提升组织激励来不断试错与纠错,实现双重目标兼顾。其次,本文建立了“信贷决策权—组织激励”的分析框架,并系统性地诠释了信贷配给、使命漂移、信用评级和有效配置四种信贷配置结果的生成机理。最后,本文通过案例复制法则验证了农信社和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这两类混合型组织,如何能在完成支农支小目标的同时,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混合优势假说。本文对完善农村金融机构治理、推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提供了政策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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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