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世纪至20世纪中期,拉美精英构建的“美洲国际法”(American International Law)表明,拉美国家对国际法并非简单地挪移套用,而是有着与国际法欧洲中心主义斗争的表达与实践。拉美政治家、法学家先是在泛美大会等场合将“欧洲国际法”全球地方化,即证明自身的文明地位,以排除欧洲国际法对拉美的恣意干涉。当他们意识到欧洲国际法的结构性歧视后,则试图以美洲国际法的地方全球化,改造欧洲国际法的实质,从而希望能够取得真正独立、平等的国际地位。拉美精英发挥敢于斗争的精神,以美洲国际法挑战欧洲国际法的普遍主义,并推动构建以绝对不干涉原则为中心的国际新秩序,但受到抱持门罗主义的美国干涉,最终丧失多数拉美国家的信任。揭示美洲国际法理念的流变史,可以表明非欧洲国家如何消解欧洲国际法的话语暴力,进而为以中国智慧变革国际法体系并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新秩序的理论和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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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